法制安全教育案例 从教育基本规律来看,中小学生是法制教育最好的教育对象,中小学生也比成年人更需要法制教育。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供大家分享。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一 成都 3 名未成年中学生抢小学生被判刑 新华网成都 11 月 7 日电(李凌鹏)成都 3 名初中生因无钱上网,两次抢劫小学生,共抢得 7 元钱。日前,成都市双流县法院一审判决这 3 名学生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1 年,罚金 1000元。赃款 7 元人民币继续予以追缴。 15 岁左右的小顺、小云和小强(3 人均为化名)都是双流某中学初二学生。20xx 年 4 月 13 日晚,3 人来到双流某实验小学后门,掏出猎刀威胁小学生掏出身上仅有的 2 元钱。两天后,公安机关迅速侦破了该案。3 人交代,他们几天前曾抢劫小学生 5 元钱。 法院审理认为,小强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考虑到他们是初犯而且作案时尚未满 18 岁,故作出以上判决。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二 金寨四个中学生持刀抢劫获刑入狱 金寨县人民法院对两次抢劫中学生的少年小蒲等四人做出判决,四人因犯抢劫罪,判处小蒲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10000 元;判处小钱、小强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5000 元;判处小朱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5000 元。 20xx 年 8 月 5 日晚,小蒲伙同司某(另案处理)在金寨县梅山镇金江大道六号桥北向拐弯处将骑自行车经过的学生汪某、李某挡住,小蒲对汪、李二人进行殴打,并持弹 簧刀威胁,劫去汪某的诺基亚 X3-00 型手机一部和李某的 7 元钱。经鉴定,被劫手机价值 430 元。同年 8 月 10 日下午,小蒲邀约被告人小钱、小强、小朱在 金寨县白塔畈街道预谋找人要钱。随后四人到中学校园内,挡住该校学生郑某、易某,对二人进行殴打并扣留二人的摩托车,以索要钱财。郑某的右耳被小蒲打伤。 经鉴定,郑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案发后,小朱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四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与 被害人郑某的监护人达成赔偿协议,共计赔偿被害人 47000 元。金寨县人民院认为,四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庭前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故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三 :(云南)镇雄 90 后少年因多次实施抢劫 被判 5 年刑 一90 后少年,竟将犯罪的目光盯向初中学生的零用钱,多次实施抢劫,终因 30 元钱,锒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