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消防系统保养服务合同甲 方: 乙 方: 签约时间: Word 模板 A4 打印 标准格式 可随意修改消防系统保养服务合同甲方:地址: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消防维修保养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维保地点地址:第二条维保标的及内容1、甲方上述维保地点内的消防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为本合同中乙方维保的范围
2、维护保养具体内容参见本合同的附件(建筑消防设施委托检查维护月度报告书)
第三条维保质量要求1、维保合同签订前要求消防系统和所有的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的运转状态
如不正常要先维修再维保
2、乙方应当指派具有丰富消防维保经验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每月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对甲方的消防系统设施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测、维修保养,保证该系统能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并保证维保后的甲方消防系统设施能达到国家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在检测维保过程中,乙方如发现甲方的消防系统设计功能要求或消防设施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对此需要进行增补、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相关授权代表提出并负责全面协调解决这些问题,对此乙方应及时地协调组织相关人力、实行有力措施积极排除、修复这些消防系统瑕疵和故障,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条维保服务费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的年度维修保养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1)在乙方全面、正确、及时履约的前提下,甲方按半年度付款:第一期付款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一月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50%维保款,即人民币元 (大写: );半年度后一个月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50%维保款,即人民币 (大写: )
以上维保费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税票以转账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