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租赁合同(标准版合同模板)甲 方:** 单位或个人 乙 方:** 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签订地点: ** 省 ** 市 ** 地 深圳市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本市区路村栋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房屋具体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该房屋是甲方通过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元,月租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策变动做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体维修基金〕等由承担。 第五条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押金〔按签订合同时的三个月租金标准缴纳〕为人民币元,房屋完好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合同终止后,乙方假如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原款予以返还。 第六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须在每月日前将该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每月划款时间为日至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银行不能正常划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3‰收取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实行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乙方如错过当月的租金划款时间,可直接到双方约定的交款地址补交租金和滞纳金,也可将欠交的租金和滞纳金存入托收银行。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根据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第八条甲方确保交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