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达到有序装卸、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治理隐患的目的,合理调配车辆,同时降低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内的所有从事运输的车辆及相关车间
3 责任部门车辆所属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焦化厂(相关车间/科室,简称甲方)
1 车辆所属单位4
1 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4
2 负责对倒运物品装车量进行控制,对倒运沿途中撒落的物品进行清理
有问题时向厂调度室反应(5761400)
3 负责司机日常的安全培训与管理,确保司机持证上岗
4 工作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生产管理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5 运输车辆必须按工作内容在指定作业区或路线行驶
6 遵守公司内及现场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 相关车间/科室4
1 相关车间/科室对进入装卸现场的运输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有不符合管理制度的车辆进入装卸现场,拒绝为该车辆装卸物品,并通知生产安全科处理
2 负责按司机要求进行装车,杜绝行驶途中物品撒落,监督检查运输途中是否有撒落现象
3 负责对所辖区域的安全警示进行标识(例如:限高警示、前方危险请绕行等)
3 生产安全科4
1 负责对车辆的综合调配,平衡生产
2 生产安全科不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相关区域,按本管理制度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1 因车辆不足造成甲方停产或减产的,视情节考核乙方 5000—50000 元/次
2 上错料或上错仓造成混料时,视情节考核乙方 1000 元/次以上,相关车间500 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
3 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的,当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