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山西华润煤业事故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全面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创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 组织领导 2.1 组织机构 2.1.1 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公司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2 领导组职责: 2.2.1 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 2.2.2 负责指导、督促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2.2.3 负责指导、督促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出隐患的整改和落实。 2.3 领导组下设矿井生产、地面生产、地面非生产等专业办公室,专业办公室设在公司分管职能部室,办公室主任由部室责任人担任。其中矿井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在生产部,采煤、开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综合治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分别由业务职能部门负责。 2.4 各专业办公室职责: 2.4.1 在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工作; 2.4.2 负责制定年度、季度、月度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和达标法律规范; 2.4.3 负责组织开展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半年一次的检查验收工作; 2.4.4 负责对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讲评和量化考核; 2.4.5 负责对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绩效的考核、奖罚和兑现; 2.5 各矿、厂根据单位实际,成立相应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实施及检查评比等日常工作。 3 检查组织形式 3.1 公司每季度对分管矿井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评比;安全监察部每月对矿组织一次检查。 3.2 公司定期对各矿井“一通三防”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费用使用情况、事故追查处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3 公司不定期对以下六方面进行督查: 3.3.1 矿井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系统; 3.3.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执行情况; 3.3.3 收购、兼并整合、联营、改扩建和新建矿井的安全设施、各种证照; 3.3.4 矿区用电及大型机电设备完好、运行情况; 3.3.5 带压开采矿井防治水措施的落实情况; 3.3.6 矿区周边小煤矿监管情况。 3.4 地面生产、非生产系统由公司每季度对分管单位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4 检查要求 4.1 每次检查前,各检查组要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