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室内环境装修质量保证合同 A2 款(包工不包料装修工程)甲方(业主):_________乙方(施工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法律规范》(GB50325-200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法律规范》(GB50327-2001),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_________》装修工程合同附件
一、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内容和范围1
达标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法律规范》(GB50325-2001)要求,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达到(GB50325-2001)国家验收标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 1、2 款)
建材保证:甲方保证本工程涉及自购建材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法律规范》(GB50325-2001)要求,乙方对因甲方自购建材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超标不负责任
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验收时间:检测(验收)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法律规范》(GB50325-2001)之 6
1 条款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 7 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_________日内进行,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省级以上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福建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
甲方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乙方检测监督为: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