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合同协议书立项合同协议书 1 杭 州 市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规 划 课 题 立 项 协 议 书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类型: 负责人: 承担单位: 成果形式: 完成时间: 资助经费:(注:学科共建课题、自筹课题此处不填金额,填写“学科共建”或“自筹”) 经专家评审,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本课题列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为确保本课题的讨论任务能高质量地按时完成,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和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社科规划办”)共同签订协议书如下: 一、课题负责人承诺: 1.以本课题组填写的《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表》为有效约束,按课题设计论证的内容仔细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讨论任务
2.不以资助经费不足等为由,擅自变更原课题设计中的讨论内容和最终成果形式
3.在课题讨论过程中,如遇课题负责人变更、完成期限延长、讨论内容作重大调整、课题管理单位变更等事项主动填写《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市社科规划办审批,不经批准不做变更
4.应用对策类讨论课题一般不得延期,如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接受撤项处理
5.根据本课题成果形式的结题要求完成课题
① 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应公开出版; ②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公开发表,重点课题要求二级以上刊物发表,其他课题要求公开刊物发表(参照浙江大学刊物级别标准); ③ 成果形式为讨论报告的,应有市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根据讨论内容被相关厅局级实际工作部门使用采纳或送交相关厅局级部门领导批阅,或请专家鉴定通过
④ 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讨论报告三者组合的,应同时达到相应成果形式的结题要求方可申请结题
课题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报送完整的结题材料,提出结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