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木工板销售合同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购细木工板情况 品名材质规格价格 元/张数量 张细 木 工板桐原木18 厘180166第二条、细木工板的质量要求为细木工板的质量要求为: GB/T5849-2025第三条、价款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2988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预付金人民币 10000 元后生效/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货到货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5%( 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场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留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材料质保金三个月
第五条、交货期限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视公路运输服务安排后再行沟通,具体时间必须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7 日之间
第六条、细木工板的运输及交货地点1
细木工板运输由卖方负责装货,卸货由买方负责,装卸中人员受到的损害及造成的损害由各方自己负责
采纳公路运输方式
运杂、保险等费用由卖方承担
交货地点:买方仓库,到达交货地点前的风险由承卖方承担
装卸人员必须遵守卖方的安全规定,装卸车过程必须听从卖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及安排
第七条、细木工板的验收验收方式:抽样验收方法/由买方在国家规定标准内制定
验收时间:货到货场通知买方接收的两个工作日内
第八条、双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1
按合同约定对细木工板进行验收
按合同约定支付细木工板价款
若所需细木工板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将变化后的各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卖方的义务1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细木工板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细木工板
按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至指定的交付地点
交付细木工板时提供材质证明书和数码单、细木工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