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 (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 (以下简称订丁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戊方)身份证号码: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设立,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元人民币
其中:甲方占 %股权,是法定代表人;乙方占 %股权;丙方占 %股权;丁方占 %股权
现甲、乙、丙、丁、戊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戊方受让 (公司名称) 100%股权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标的与转让价格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际出资 元)以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戊方;乙方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际出资 元)以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戊方;丙方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际出资 元)以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戊方;丁方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际出资 元)以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戊方
戊方同意根据以上价格购买该股权,各方对此均无异议
第二条 转让款支付期限与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戊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各转让方付清转让款
第三条 转让方责任 1、各转让方保证所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是其在 (公司名称) 的真实出资,是其合法拥有的股权,各转让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各转让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受让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
2、转让方 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
因工商变更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 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