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管理制度 药店管理制度(一) 一、目的:为了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和运动员用药安全,做到依法管药,特制定本标准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反兴奋剂条例》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三、责任: 1、药房主任负责含兴奋剂药品管理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
2、药房人员及各科医生必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四、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国家对购进特别管理药品的有关规定
2、制定本院含兴奋剂药品目录
3、含兴奋剂药品的验收除按规定逐项对品名、规格等各个相关项目进行验收外,同时应检查药品包装和说明书上标示“运动员慎用”的标识,没有该标识的药品不得采购
4、在药房设含兴奋剂药品专柜,并有明显标识
5、含兴奋剂药品按处方药进行管理,注册运动员及其运动员辅助人员只有凭依法享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才能持有这类药品
6、大夫开具处方前,应询问病人是否具有运动员身份,大夫应根据运动员的病情尽量在兴奋剂目录之外选择不含禁用物质,又对该病人确有疗效的药品
7、如确实没有替代药品,或者经临床证明替代药品对该病人无效的,医师方可为该注册运动员开具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的处方,但在开具此种处方的情况下医师还必须将药品性质和使用后果告知运动员
8、负责药品调剂的药学专业的技术人员须执行《北京西直河仁安医院处方调配制度》,并应将含兴奋剂药品的性质和使用后果告知病人
9、积极开展《反兴奋剂条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宣传
药店管理制度(二) 一、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比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