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法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依法理财水于,强化节约意识,根据有党政机关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受,结合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统一管理原则。局属财政金额预算管理单位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 (二)“逐级”审批原则。从严控制,紧缩支出,严格审批权限,努力堵塞漏洞。 (三)保证原则。在开源节流的前提下,保证机关整体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科学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争取资金,保障工作运转; (二)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实现财务管理的制度化、法律规范化; (三)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帐表相符、账证相符;(四)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管好国有资产,防止流失: (五)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建立缝全内部核查制度,防止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 机关财务管理坚持预算审批制度,贯彻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的原则,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规章制度。 (一)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需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二)接待程序。各承办科室(单位)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三)接待标准。 住宿标准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及水果等。 用餐标准 接待对象应当根据就餐标准人均 80 元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超过 10 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出行标准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不得在机场、车站、高速路口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