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4 篇(标准版合同模板)甲 方:** 单位或个人 乙 方:** 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签订地点: ** 省 ** 市 ** 地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4 篇 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法律规范》 (gb50325-XX)_________
3 约定标准:_________
1 总工期:_____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2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 2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 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
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 24 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 12 小时内予以答复
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 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 8 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