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标准版合同模板)甲 方:** 单位或个人 乙 方:** 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签订地点: ** 省 ** 市 ** 地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甲方:_________ 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 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第四条 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安排,承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不对载入公司章程的前项规定作任何修改。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_________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乙方未在终止上市前确定主办券商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在作出乙方股票依法终止上市决定时,即代其指定临时主办券商,为乙方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_________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七条 乙方应当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有关规则、办法和通知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中的规则。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遵守。 第八条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