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通用版合同号编:签订地点:签约时间:..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港口货物作业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进口在乙方港区内进行装卸、仓储等作业事项,甲乙双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遵照执行:一、甲方责任:1.1 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提供船舶、货物有关信息:1.1.1 每月____日前告知次月船期计划;1.1.2 提前七个工作日报告货物、船舶明细资料及具体抵港时间。1.2 甲方委托乙方作业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对于法定或约定的危险货物、特种货物、限制性流通货物,甲方应在作业前两天内提供法定或约定的完整证明文件,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1.3 货物进港前的运输工具、装载方式符合法律法规与乙方操作习惯,运输工具与所载货物应当相适应,装卸作业应满足乙方正常作业要求,不存在导致乙方违规作业、非常规作业、作业难度系数加大、损坏作业设施或其他含有不安全因素的作业。1.4 甲方对乙方作业有特别要求的,应在预报中明确说明作业所需的特别工属具、特别作业方式等要求,并应乙方要求派员现场指导乙方人员作业,必要时甲方还应提供特别的作业工属具。1.5 根据本合同约定付清乙方所有费用。二、乙方责任2.1 受甲方委托在乙方港区范围内对甲方进行卸海轮、水平运输、堆存、装驳船(汽车)作业。2.2 乙方凭甲方在乙方存有样式的提货单和其他有效单证(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放货。如甲方变更出货凭证式样的,甲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并确认送达乙方,否则乙方在收到甲方变更提货凭证通知前已经按合同约定出运货物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3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进行作业。2.3.1 作业过程中,乙方对甲方货物实行单独作业、单独堆存。2.3.2 乙方将装卸、堆存的甲方货物全部交付给甲方提货车、船后,即完全履行货物交付义务。2.4 货物在储存期间,如属货物自身属性问题、内在品质问题、包装不符国家规定标准、超过堆存期等因素或甲方及其委托人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三、费用条款3.1 港口装卸作业费用以包干方式计收,包干费内容为卸海轮、港内水平运输、天堆存、装驳船(汽车)。3.1.1 散进散出装卸包干费.元吨(含税)。3.2 堆存费:自卸货之日起,堆存天,超过堆存期后,每天按.元吨计收堆存费。3.3 过磅费:如甲方需要过磅,每过磅一次收取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