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买卖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铲车事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铲车,(或乙方受 的委托),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 的(新、旧)铲车
第二条 (新、旧)铲车状况 车辆号码: ; 车辆类型: ; 厂牌型号: ; (初次)登记日期: ; 颜色: ; 发动机号: ; 车辆瑕疵状况:
第三条 价款 铲车价格(不含税费): ;金额大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付款方式(支票、现金):,首付, 剩余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换时间、手续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交接,乙方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实行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虑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次的文件和证明 2、如实向甲方陈述保证真实性,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保证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的所有权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