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担保书标准版本签订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预付款担保书预付款担保致:(发包人全称)鉴于(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 (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年 月 日签署),并保证承包人有权获得按合同约定为保证工程按时开工的由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担保人提交合同约定的与开工预付款等额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方同意为承包人担保,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向发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假如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 ,我方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发包人因承包人该项违约或违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发包人提出赔偿要求的第 天内予以支付,发包人应提供承包人有上述违约或违反合同约定事实的证据或相关的证明材料。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将不坚持要求发包人首先向承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我方承诺:不论是否经我方知晓或同意,我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本预付款担保自承包人获得预付款之日起生效,至与预付款等额的担保金额的担保支付完毕,或发包人抵扣完工预付款后的第 15 天止。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