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扩容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情况报告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由我院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代建的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扩容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已委托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已经完成资格预审程序。现将资格预审情况报告如下:该工程于 2009 年 3 月 18 日 至 3 月 25 日 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于 2009 年 3 月 24 日 和 3 月 25 日 在交易中心 4 号窗口公开接收投标报名。招标人在报名期间内共收到 10 家单位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我单位依照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委员会首先检查了 10 个投标申请资格预审资料文件的密封情况,全部投标人资料密封完好。随后,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对照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如下:1.广东省源天工程公司(主体单位)/广州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缺其中一家单位(广州市自来水工程公司)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不满足招标公告第八条第 1 点要求,不予通过资格审查。2.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广州华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招标公告第八条第 8 点要求,不予通过资格审查。3.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单位)/广州中大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联合体施工企业企业负责人未提供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不满足招标公告第八条第 10 点要求,不予通过资格审查。4.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公司(主体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地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缺其中两家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联合体协议书签字有两家单位非法人或有效被授权人,不满足招标公告第八条第 1 点及第 4 点要求,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其余 6 家投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特此报告资格预审委员会签名: 附件一:资格预审结果一览表附件二:资格预审委员会名单附件三:企业业绩一览表附件 1资格预审结果一览表序号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资审不通过原因1广东金辉华工程有限公司(主体单位)/中国华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