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8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范本范文(精选9篇)系统为中文单词,拼音为zh(二)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担心全食品的召回;(三)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稍微的,或者属于本规定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担心全食品的召回
第三章食品召回的实施第一节主动召回第十九条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担心全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应当马上停止生产和销售担心全食品
第二十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担心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第2页共58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第二十一条食品生产者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担心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食品生产者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方案
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者提交的食品召回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停止生产担心全食品的状况;(二)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担心全食品的状况;(三)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担心全食品的状况;(四)食品平安危害的种类、产生的缘由、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峻和紧急程度;(五)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详细措施、范围和时限等;第3页共58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六)召回的预期效果;(七)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