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规划中行政行为的有效性The Validity of Administrative Action on the Urban Planning 开题报告选 题论城市规划中行政行为的有效性本选题的意义及国内外发展状况: 城市规划是一项科学性、应用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通过规划,可以合理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统筹安排各项建设,协调各方面在建设中的矛盾,使之逐步发展成为设施比较“完善、环境清洁优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并能适应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的现代化新型城市
”行政机关作为城市规划的主体,其行政行为直接影响着城市规划的成效,分析城市规划中的行政行为之有效性正是基于当代城市规划中的不合理现象所透视出的失效行政行为,合理有效的行政行为有助于协调城市规划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因此,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规划中的行政行为也理应不断趋于科学化,进而趋于更有效的行政行为,如此才能保证科学发展理念的贯彻,才能真正的造福人类
目前,国内外关于城市规划中行政行为的有效性的研究仍然处于未成熟阶段,还有待综合不同学科知识与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因此,该课题的研究具有现实需要和理论需要的双重价值
研究内容: 鉴于现实和理论的需要,本课题主要是以我国现阶段城市规划所反映出的行政行为有效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城市规划、行政行为、城市规划中行政行为及其有效性的涵义和现状,探讨城市规划中行政行为的失效问题并通过对其产生原因进行深入剖析,从而对实现城市规划中行政行为有效性的方法进行尝试性的研究
研究方法、手段及步骤:1
研究方法 :通过查阅相关的感性和理性资料,综合分析城市规划的行政行为,结合实际归纳出有效的行政行为以及实现的途径
研究手段 :查看书籍报刊
研究步骤 :分析主题、有针对性地收集资料;分析资料、归纳和演绎;结合实际、哲理化表述
参考文献:[1]谭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