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时期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关,对如何落实“三转”,聚力主责主业,还需要积极实践、不断探究。近日,笔者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发现,当前乡镇纪委落实“三转”陷入了“四难”境地: 一是统一认识难。一是乡镇党政领导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党政“一把手”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央“三转”要求的重要性,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不支持、打折扣。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自身认识不到位。有的顾虑重重,认为纪委工作只种刺不栽花,处理干部怕得罪人、丢选票;有的存在畏难情况,怕处理干部影响人际关系,有“老好人”思想;有的对“三转”有抵触情绪,主观上还不同意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脱离出来,不愿放弃一些既得利益。 二是专司专业难。根据乡镇纪委机构设置,乡镇纪委班子由纪委书记、纪检干部、纪委委员组成。虽然大部分乡镇都按要求配备了一名纪检干部和 1 至 3名纪委委员,但事实上,乡镇纪委班子缺乏合力。因纪检干部要求为公务员,但目前乡镇合适人选不多,专职配置很难。纪检干部真正专职专用甚少,或多或少地参加了乡镇中心工作,有些还身兼数职。纪委委员大多身兼数职且年龄偏大。 三是能力提高难。目前乡镇纪检干部,掌握金融、财务、审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岗位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同时,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兴趣不高,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较低。镇纪委自办的大部分都是村干部工作失职、普通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类“简单”案件,经济类案件很少,基层信访件成案率低。稍复杂的案件,从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到审理、结案,都依赖于上级纪委的全程指导,独立办案能力较差。 四是依法履职难。基层站所大部分都属于市直管,编制、工资、考核都不在乡镇,乡镇纪委对其只能“看得见管不着”,难以实现有效监督;根据机构编制,乡镇纪委应是一套班子,由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组成,但事实上,纪委委员大多由民政、团委、妇联、综治等部门负责人甚至其他班子成员兼任,工作积极性不高,有些委员基本上不参加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