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宪政经济 20 年俄罗斯宪政经济 20 年 1991 年 12 月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走上了艰难的制度转型路
在转型路上,俄罗斯人最了不起的成就,不是经济指标超越了 20 年前,而是制定了 1993 年《宪法》
20 年来,《宪法》一直是俄罗斯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坚实的法律基础,也是经济与社会均衡进展的法律保障,建立起了具有俄罗斯特色的宪政经济制度
宪政经济是指以《宪法》规定国家的经济制度及经济原则,政府的经济决策和经济管理方法均应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
宪政经济是现代文明国家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
俄罗斯是重要的转型国家,其宪政经济的经验可为其他转型国家借鉴
1993 年俄罗斯《宪法》与前苏联《宪法》最根本的不同是,国家的最高价值不再是国家利益和阶级利益,而是“人,以及人的权利和自由”
在国家、社会与人的关系中,人是第一位的
国家的义务是通过进展经济和社会领域,保障公民有尊严的生活
公民有尊严才是国家的尊严,而不是相反
俄罗斯 1993 年《宪法》的基础是全新的价值观
宪法是国家经济制度的法的基础
俄罗斯《宪法》第 7 条规定,“俄罗斯是社会国家”
社会国家是以社会进展为目标的(以社会为取向的)国家类型
在社会国家里,国家要对人的社会权利提供宪法保障,政府为保障人的经济和社会权利承担宪法义务
社会国家的经济政策目标是满足社会即人和家庭的需要
社会国家的社会经济特征是,具有多种经济形式,所有居民享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国家坚持社会公正原则
社会国家要求政府在能力范围内,向本国居民提供一定水平的生活保障,满足本国居民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宪法》关于社会国家的规定,决定了俄罗斯所有经济和社会政策的基本方向,不因政府更迭而变化
关于所有制,俄罗斯《宪法》规定,“承认并平等保障私有制、国家所有制、地方公有制和其他所有制形式”
俄罗斯国家经济制度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