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从 KTV 做起:KTV 侵犯著作权纠纷原标题:保护知识产权从 KTV 做起 “6000 多首歌从 KTV 下架”这一消息 11 月 5 日登上微博热搜。消息透露,该公告是由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发布的。音集协副总干事马继超 11 月 5 日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证实:公告于 10 月 22 日发出,要求 KTV 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 OK 经营者在今年 10 月 31 日前实施,总共涉及 6609 部音乐电视作品。(详见本报 A07 版) 知识产权代表着知识劳动者的智慧和血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也是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的必定要求。然而,长期以来,知识产品用户和知识产品经营者皆缺乏足够的版权观念和付费意识。绝大多数人习惯于吃“免费午餐”,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认知麻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他们往往侵权而不自知,违法而不自察。 甚至一些专门从事版权保护的组织机构,其知识产权意识也不够强烈。以新闻中的版权管理组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为例,该组织成立于 2025 年,按理,它早就该迈出版权梳理的改革步伐,早就该做今日才做的这件事,但一直拖到现在才办。可见,大众甚至版权组织的版权法律意识都是淡薄的,对版权保护均实行被动的态度。国家政策紧,就跟着紧一下,风潮一过,就松懈下来,对知识付费,能躲就躲,能避就避。坦白说,这些潜意识中的版权淡薄和投机取巧式的躲避行为,对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推动极其有害。 当然,做总比不做好。所以,对中国音像集体著作权协会这一晚来的决策我们是支持的,但希望能够持之以恒,对版权保护常抓不懈,管理组织的监管绝对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决不能敷衍和应付,一定要从心底认同版权保护事业,才能把管理工作做好,而唯有版权保护组织的深化督促检查,久而久之,才能于潜移默化中纠正普通民众的侵权行为,提高他们的版权意识。 中国人很聪慧,但有时却把聪慧才智用于违法和投机之中,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的正是这种自以为机智的“聪慧人”。产权管理机构宣布下架这六千多首无版权授予的歌曲之后,三湘都市报的记者走访了长沙一些 KTV 经营机构,有“机智”的公司工作人员就告诉记者,说虽然歌曲下架,但不影响操作,可以通过点歌软件把下架的歌曲传送到 KTV 的点歌台,然后加以播放。 版权保护的决策已经做出,政策已经下达,然而对于民间的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