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呼伦贝尔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对呼伦贝尔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提出相应的对策,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狠抓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狠抓重点难点,确保执法效果;狠抓依法行政,查处违法案件;狠抓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关键词: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建议 中图分类号: S15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开发建设单位“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够。未经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开工建设、不仔细实施已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擅自投产运营,不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现象还大量存在。二是少数地方行政领导干预严重。有些地方行政领导存在错误的政绩观,不惜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进展,以“招商引资、重点扶持”等为旗号,设置“执法零进日”,甚至公开威胁:“不听招呼就摘帽子、换位置”,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和阻碍水土保持执法。三是水土保持“三权”执行力度不大。有些地方存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审批、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到位,不重视,敷衍了事;对于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力度不大等现象。此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素养不齐,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水土保持执法工作深化开展。 二、对策 1、狠抓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 一要成立工作专班。根据上级要求,我市应成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有专门领导负责,专职人员做事,专项经费办公。二要各方密切配合。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协同作战。各有关业务科室要指导和要求所管理的项目的法人仔细遵守《水土保持法》,及时编报并仔细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搞好项目建设和管理中的水土保持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水政监察队伍的优势,水保队伍要与其联合执法、紧密配合,共同行动。水行政主管部门还要积极争取与同级人大、政协联合执法,取得他们的支持,不断扩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影响力。三是上下联动。市、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多联系,多沟通,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督促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仔细履行职责,按实施计划积极稳妥地推动这次专项行动,务求实现“三个目标”;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同时,还要紧紧依靠上级,对确实查处有难度的案子要及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