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营改增”问题探析商品流通企业“营改增”问题探析 内容摘要:自 2025 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以来,2025 年我国再次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商品流通企业目前虽不在“营改增”试点范围内,但随着“营改增”范围的逐渐扩大,必将会影响到商品流通企业的诸多方面,因此,很有必要讨论分析商品流通企业的“营改增”问题
关键词:商品流通企业 营业税 营改增 2025 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首次提出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上海市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
2025 年 8 月 1 日起至年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等 10 个省市
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是继 2025 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这种改革将有助于消除目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
虽然营业税不是商品流通企业的一个主要税种,但由于商品流通企业众多,营业税征收不可避开
本文通过分析商品流通企业目前营业税的征收情况,探讨“营改增”对流通企业产生的影响
“营改增”的原因和意义 增值税是对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货物以及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仅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各个环节中新增的价值额征收,即实行价外征收(张佩璐,2025)
增值税的核心是税款的抵扣制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白利燕,2025)
(一)“营改增”的原因 营业税是一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