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复评总结(共 4 篇)第 1 篇: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流程 附件 3 松江区工贸行业二、三级达标企业期满复评程序 一、办理部门 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二、办理事项 (一)已达标 3 年期满可直接换证; (二)已达标 3 年期满不可直接换证,需根据新创建企业创建程序重新申报
三、办理范围 2025 年底前工贸行业已达标的二级、三级企业
四、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5〕23 号);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动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25〕8 号)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25〕84 号); (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25〕87 号); (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法律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25〕128 号); (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法律规范》(AQ/T9006-2025); (八)关于在本市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安监管监一〔2025〕168 号); (九)关于印发上海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沪安监管执法〔2025〕199 号)
五、办理条件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期满后一般可直接换发证书: 1
根据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2
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3
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4
安全监管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5
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