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 页 联合时报/2019 年/4 月/30 日/第 004 版 民族宗教 坚持依法管理 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黄浦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办主任 徐惠江 本次《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采用废旧立新方式,对《条例》作了全面修订
结合黄浦宗教工作实际,我们将继续坚持依法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坚持“导”的工作方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依法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具体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上依法处理宗教事务
我们将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单位的作用,在依法开展对宗教场所活动主要教职、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和全体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基础上,指导宗教场所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场所负责人执行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
坚持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
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抓好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坚持和宗教场所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督促场所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真正把目标、责任、措施落到实处;引导宗教团体、场所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摸和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工作,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
坚持以规范为重点,不断提高宗教场所的管理水平
指导宗教场所重新细化完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团体、场所负责人成为敬畏法律、规范执行制度的表率
坚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化工作水平
结合黄浦宗教代表人士人数多、层次高、影响大的特点,我们将继续坚持并完善宗教界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工作机制
同时,重点探索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制度,继续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状况、收支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坚持“导”的工作方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体做到: 一要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坚持用“导”的方法开展工作,经常性组织宗教界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等,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