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项目管理建议加强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是法律给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
国家建设项目实行必审制
未经审计,建设单位不得全部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待工程竣工结算并实施审计后,按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这一规定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制度化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主要表现为:超计划投资部分未重新进行报批;部分工程未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消防设施验收等手续
(二)招投标活动不法律规范
一是该招标的未招标
如某单位建设的路网工程,对第一段工程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的,而对占总路网路积 40%、造价为 661 万元的延伸段工程却未进行重新招标,直接指定给了原中标施工单位施工
二是将招标范围仅限于建筑安装主体工程,而对符合招标要求的单项工程如暖通工程直接发包;设计、监理、材料采购也不进行招标
三是部分标底编制比较粗糙
项目内容不完整,存在漏算、多算现象
如有个项目由招标单位发统一的工程量清单给各投标单位进行报价,标底为 6 210 万元,中标单位中标价为 6 080 万元
合同规定在一个月范围内,对工程量清单增减在 2%以上的可提出
但往往由于施工方和建设方技术力量的不对等,施工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工程量 清单对比中,往往原清单中多算的不提出,而对漏算、少算的则提出
结果对比工程量清单后,工程造价提高 1 800 万元,在施工合同 6 080 万元的基础上,增加补充施工协议 1 800 万元,并以此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工程量核对时,建设单位一般是委托原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的中介造价公司核对,工程量清单核对与编制清单标底 只收取一次费用,既无编制粗糙致使误差大的惩处措施,也无节约造价工程量精确有奖励措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