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的:法律规范微生物室管理法律规范,以保证微生物实验的顺利进行
范 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依 据:GB/T 19489-2025《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执行部门:化验室微生物检验室 职 责:1
微生物检验员负责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
实验室主管负责对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内 容: 本中心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出入管理 制度、微生物室环境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的使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管理 微生物实验室由微生物检验员管理及使用,其他人员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和使 用
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需经过相关的培训
微生物实验室出入管理 人员出入管理: 人员进入微生物实验室干净区前,需要洗手消毒;在一级缓冲室换实验服、戴帽子、 换鞋后,进入风淋室,风淋后,进入二级缓冲室准备实验
实验操作前须带上无菌手套和口罩
物料出入管理: 物料进入微生物实验室以前,脱去外包装或者用酒精棉球擦拭后,放置于传递窗中
物料放置于传递窗后,开启紫外小时,同时将微生物实验室内的净化系统、紫外 灯打开
紫外开启小时以后,关闭紫外,并将物品转移于实验操作台上
实验完毕后,微生物实验室物品经传递窗传出后,经高温灭菌后废液、废物倒入废液桶处理
微生物实验室的环境管理 微生物实验室的清洁管理 微生物实验室的清洁分为一般清洁及彻底清洁,其具体的清洁部位、方式方法、频率见下表所示: 微生物实验室常用消毒剂及其配制4
微生物实验室的使用管理 微生物实验室使用之前,应先开启微生物实验室自净系统 30 分钟
每次使用前应用消毒 液擦拭超净工作台及其他一切可能引起污染的死角,然后开紫外灯灭菌 30 分钟,同时开启超净工作台
操作完毕后,用消毒液擦拭台面,做好卫生,开紫外灯 30 分钟,并记录紫外灯照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