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安全生产坚持“分级管理”、“分线管理”、“属地管理”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第四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村(居)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有关责任。 第二章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镇政府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总体规划,把公共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经费纳入当年的政府财政预算;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3、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5、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七条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仔细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本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情况进行常常性检查,严格源头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制度; (1)、机构网络台帐; (2)、文件台帐; (3)、责任书台帐; (4)、会议台帐; (5)、检查台帐;①检查记录②整改通知书③复查意见书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7)、规章制度台帐; (8)、事故管理台帐; (9)、宣传教育台帐; (10)、重大危险源台帐; (11)、总结汇报材料台帐; (12)、奖惩台帐。 3、负责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把责任分解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 4、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整改,对严重事故隐患,必须严防死守,首先应将人员立即撤离,并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5、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行业和安全条件不具备企业的开办、用地等,申报时必须严格把关,从严控制。 第八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