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会议管理制度 项目会议管理制度 1、会前工作:由会议发起人提报会议内容、时间及要求参会人员报综合事务部,由综合事务部整合形成会议内容议程等,经报会议发起人审批后,由综合办将会议议题已电子版形式发于参会人员。 2、会议组织:根据会议发起人或指定人员主持,根据会议需要,综合办人员需列席的会议,需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写出纪要。 3、参会人员应按约定时间提前三分钟到场,因顾不能参会人员,应提前告知综合事务部或会议发起人,参会人员发言围绕主题、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层次清楚;参会期间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随意接听电话;不得私下窃窃私语,玩弄手机。 4、综合事务部应根据相关会议形成的决定,一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或“决定”,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或下发各部门、单位。 一、经理会制度 经理会成员由项目总经理、常务副总、工程副总经理、销售副总经理、财务部主管、成本部经理组成,经理会原则 上每月最少召开一次,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经营管理运作情况及项目需要决策的相关事宜。 (1)会前工作:由项目总经理或各部门提报会议内容或专题至综合事务部,由综合事务部整合形成经理会会议内容议程等,经报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事务部将经理会召开相关内容或议程的电子版发于各参会人员。 (2)会议组织:经理会由项目总经理主持,经理会成员参加,(经理会扩大会议,由中层以上人员参加),综合事务部经理列席经理会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写出纪要。 (3)参会人员需按约定时间围绕主题、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层次清楚。 (4)经理会参会所有人员有建议权,经理会成员享有决策权。 (5)经理会决策实行民主集中的原则,举手表决的方式“少数服从多数”,总经理享有一票否决权。参会人员需做好保密措施。 (6)综合事务部应根据经理会议形成的决定,一个工作日内下发经总经理审批的“经理会会议纪要”或“经理会决定”。 (7)经理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其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必须以“会议纪要”或“经理会决定”为依据,在限期内仔细 执行落实。如有特别情况,难以执行时,应提前将具体原因和情况反馈到相关部门或项目主要领导。 (8)无特别情况,对经理会会议决定拒不执行,拖延不办或不按原则执行的,项目将追究有关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9)经理会会议形成的决定内容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 二、月经营分析会 (11)月经营分析会的组织 月经营分析会于每月 28 日召开。由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