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常见计量问题浅析高速公路常见计量问题浅析 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交通既是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化建设的先决条件,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一个地区投资环境、进展水平、综合竞争力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起着决定性作用。正因如此,十多年来,我国始终把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放在经济社会进展全局的突出位置,纵贯南北、横穿东西、气概恢宏、四通八达的现代高速公路网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亮点。 笔者在多年接触高速公路造价审核工作中,发现工程量计量中存在下面一些常见问题,鉴于高速公路投资额巨大,改进和加强计量管理,对高速公路投资控制意义重大。 一、未按计量法律规范计算,多计工程量 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工程量可能大于设计工程量,但不等于实际工程量可以全部计量,而应根据计量法律规范的约定,正确计算应计量工程量。如: 1. 将非软基处理路段沉降增加土方量和施工加宽部分进行计量。由于填筑路基较高,会因沉降而增加施工土方量。同时,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填筑截面会加宽,并在完工后削坡,这样也会增加施工土方量。通常,承包商会根据现场监理工程师测量的数据申请计量这部分工程量。但在合同文件中,非软基处理路段沉降土方量和施工过程中因加宽而增加的土方量,是要求承包商在投标单价中予以考虑,而不能单独计量的。 2. 培土路肩以实际施工截面代替设计截面计算。培土路肩在实际施工中,截面呈矩形,在夯实后修坡达到设计的直角梯形,计量时往往按实际施工截面进行计算。但根据工程量清单计量法律规范,计量时应按设计截面进行计算,施工中实际增加的工程量也应由承包商在投标单价中予以考虑,不能进行计量。 3. 路面结构层未按顶面积计算,多计量工程量。由于路面面层施工完成后,其横截面呈梯形。计量路面各结构层面积时,有按底面积计算,有按顶面与底面二者面积的平均值进行计算。但计量法律规范一般按顶面面积进行计算,只有在结构层厚度超过 30cm 时,其面积才按顶面与底面二者面积的平均值进行计算。 4. 多计量土方借方超运工程量。按设计要求,借方土需要掺石灰翻晒后填筑,计量是按灰土工程量进行计算的。但实际施工过程中,石灰通常运至施工现场,而不是运至取土场,因此 ,灰土中石灰所占体积不应计入借方超运工程量,应按设计规定的掺灰比进行计算后扣除。 5. 未正确计量桩基工程量。一是未根据对常水位的判定,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