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机械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行业技术水平,鼓舞机械行业技术工人学习技术,钻研业务,敢于创新,爱岗敬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机械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技师、高级技师是在技术工人或职业技术院校相关老师中设立的技术职务,分别与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相应。第三条 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涉及机械行业的职业或工种。 第四条 技师、高级技师实行考评结合。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分为初审(业绩考评、论文批阅与答辩和综合评议)和终审(成绩复核、评审表决和核发证书)。 第五条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全国机械行业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组织制定机械行业技师、高级技师有关政策、标准和制度,组织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 各行业、地区鉴定分中心、实训基地等鉴定机构负责本行业、本地区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鉴定、受委托组织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的初审工作。 第六条 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受委托,可以承担对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者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工作。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七条 技师申报条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2025 以上,通过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6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4年以上,通过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的,必须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5 年以上,累计 2025 以上相关职业(工种)工作经历,通过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5、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助理级技术职务(助理工程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6 年以上,通过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6、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工程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1 年以上,通过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第八条 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2025 以上,通过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