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一体化法律规范管理实施方案为加快我片区农村卫生事业得进展,强化乡镇卫生院得功能,充分发挥村级卫生组织在基层医疗预防保健中得作用,法律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更好地为广阔农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多方位服务,切实保障全片区人民得身体健康与就医安全,促进农村经济进展,根据四川省关于加强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主要就是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得人、财、物等卫生资源,根据新时期农村卫生服务得实际需要,合理规划配置。改革村卫生室得管理体制,对村卫生室实行“院办院管”,促使乡村两级卫生组织协调进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队伍优化,工作法律规范,功能齐全,方便群众,服务经济"得农村卫生办医格局。 二、机构设置与建设 (一)机构设置 机构统一设置。根据现有行政村数,根据“一村一室”得原则,在现有基础上,实行撤并得办法,每个村只设立一个卫生室,服务人口在 1000 人以下得行政村原则上不设立卫生室,地处边远具备办医能力与符合办医条件,且群众有要求得行政村,可考虑增设一个村卫生室。各乡(镇)村卫生室总增设得数量,不得超过行政村数得 2 0%、卫生院所在行政村原则上不设卫生室,对未设置卫生室得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由卫生院或相邻卫生室提供。 (二)机构建设 1、房屋:卫生室原则上占地面积不少于12 0㎡,卫生室得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 0 平方米。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且各室必须分开,有条件得可单独设立预防保健室与中医室。根据技术人员状况与设施设备情况,需要增设其她专业科室得,必须报请市卫生局批准。 2、设备:配有检查床,诊查桌椅、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消毒缸、有盖方盘、污物桶、紫外线消毒灯、高压消毒锅、接种包、出诊箱、冷藏包、一次性各种规格注射器、清创缝合器械、药品柜、资料柜、健康宣传栏、公示栏等基本设备,观察床不少于 1 张。必须配有现行得“注射药品配伍禁忌表",并悬挂上墙. 3、药品:配备《四川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与《四川省新型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所规定得药品与与开展业务相适应得中草药. 三、人员配备 (一)一体化卫生室得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二)人员统一选配.根据精简、高效得原则,对卫生室实行定编、定岗,村卫生室医生原则上按服务人口 2‰得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