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代加工协议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地址: 地址:负责人: 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甲方因生产安排需要,委托乙方代加工 产品,乙方批准完全根据甲方规定及供料生产
双方为维护自身权益,经自愿和谐协商,就本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细则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加工 产品,加工产品款式品种、标准规定、质量数量、交货期限、原料使用等由甲方提供为准,乙方批准接受甲方委托及规定进行代工生产
2、在每次生产前,甲方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或乙方实际着手试样生产时生效
3、委托加工订单的重要内容为加工的货品名称、数量、价格(含 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规定、违约责任等,订单约定与本协议约定相异的,以订单为准
4、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5、订单产品代加工价格确认,由甲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经乙方签字盖章或实际着手试样生产时视为确认
6、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可就产品代加工价格进行再次协商确认
7、乙方优先安排工人完毕甲方交代之生产任务,作到保质保量保时出货
8、甲方于订单代工产品验收无碍后 日内,与乙方结算该批合格产品的代工费用
9、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等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
10、本协议期暂为 年,暂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具体以甲方告知拟定为准
第二条 甲方责任1、按生产计划需要,分别下订单委托乙方为其代加工 产品
2、向乙方提供有关代加工产品所需的材料及信息等
涉及款式、规定、数量、货期、原材料、模具、图样等
3、对乙方的代加工行为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提出意见及建议
4、根据详告乙方的代工标准进行验收产品
凡不能达成检查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