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合作协议甲方: 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一、原则:互惠互利实现双赢
二、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养牛场地或者根据乙方的规定重新建设
2、甲方负责乙方在场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场地,电费自理(若有小孩小学期间协调学校),养殖场地水电免费
4、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的牛奶(抗奶和药残留超标除外),按 3
3 元/公斤
5、甲方负责草料统一供应并为乙方运到饲喂场地
6、甲方负责场地消毒和牛场防疫;如出现疫情按国家政策执行
7、每月 25 日发放乙方上月奶款
8、甲方兽医、电工、配种员为乙方免费服务
三、甲方权利:1、对牛场不利的事或人有权做出解决
2、公司收购牛奶时因抗生素拒收甲方有权对负责人做出解决(导致的差价由负责人所有承担)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将牛奶私自卖出场外(协议期内)
四、乙方义务:1、对牛舍的平常维护
2、交售符合国标的牛奶
3、必须服从奶厅或牛场人员的合理管理
4、由于乙方自身因素导致的人身意外由乙方承担
5、牛粪归甲方所有,甲方负责将牛粪送到指定地点
6、奶牛到甲方养殖场时间为 年 月 日
五、乙方权利:1、对牛场不合理的事情做出反馈
2、有权在场内买卖自己牛只
六、优惠政策:1、草按 0
14 元/公斤计算或按成本价计算,次年随行就市
精料价格随行就市
2、负责乙方运送过程中产生的运费
3、单牛位平均天天超过 10 公斤,每公斤奖励0
05 元,每户平均天天超过 500 公斤,每公斤奖励 0
05 元(本月)在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在没有经济纠纷的情况下可以自由退出
七、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和谐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合法有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或牛到场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按手印):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