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第一节 项目及承办单位概况一、项目名称及地址项目名称:中埠镇大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改建项目二、承办单位及承办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职务承办单位:中埠镇大王村姓名:李庆旭职务:中埠镇大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三、法定地址及联系电话地址:张店区中埠镇大王村电话:13969330877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 4000 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 570 平方米、水泥硬化文体活动广场 1700 平方米
建设内容:房屋的屋面、地面、墙面装饰,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功能室的配套设施,文体活动广场的硬化和活动器械配备
五、建设性质及建设期建设性质:改建建设周期:5 个月六、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项目工程建设投资 70 万元
自有建设资金 40 万元,申请上级扶持资金 30 万元
七、项目建设地点张店区中埠镇大王村八、承建单位介绍中埠镇大王村位于镇域南部,辖区内有企事业单位 10 家,村民近 300 户共 900 余人,党员 38 名
社区居委会办公地点在张店区中埠镇大王村村委院内
近几年,镇、村投入大量资金,对村庄进行以净化、美化、亮化、绿化为重点的改造,截止 2025 年底,社区内街巷道路得到硬化,安装路灯、健身器材,绿化绿地,粉刷墙面,整个村庄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居民生活环境得到了根本改善,受到了广阔居民的高度赞扬
但社区服务办公条件差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居委会因资金困难无力投入,已经成为制约社区和谐进展的重要矛盾,社区服务设施改造迫在眉睫
九、法人代表简介李庆旭,男,1962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9 年 11 月至今任中埠镇大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第二节 可行性讨论的依据一、可行性讨论的依据(一)合同文本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三)省、市、区建设工程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四)建设单位提供的经济技术资料(五)其它有关国家政策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