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推进我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健全医共体治理机制(一)健全统筹推进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医共体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级*委、政府是医共体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建立由县级*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和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的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明确推进机制工作规则、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等,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承担
(二)理顺医共体管理体制
加强医共体内*组织建设,发挥*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健全医共体*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牵头医院院长兼任总院长,医共体负责人员中要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表
医共体负责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提名,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由医共体提名并征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意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去行政化改革,取消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行政级别
二、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三)优化整合资源
坚持医共体服务主体定位,完善共建共享共管机制,统筹床位、号源、设备等资源使用支持县级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为协同单位参与医共体管理和服务,可通过派驻疾控监督员等方式强化对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支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强化妇幼健康服务和管理职能,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将按规定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管理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医共体,实行业务协同、医疗质控、控费监管、资源下沉、信息数据等一体化管理
(四)优化内部管理机制
制定医共体章程,健全医共体内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完善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