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 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监理人”)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广场 B2 、 C 地块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地点:×× 市东至建华大街,南至槐安路,西至民心河,北至槐中路 建筑面积:582,65 6 平方米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工程总造价: 工程期限:约560天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2.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3.本合同附加协议条款;4.中标通知书;5.本合同专用条件;6.本合同标准条件;7.投标书及其附件(附件一监理工作履约评价与奖罚办法)、招标文件8.其它资料。上述文件互为解释、补充,如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按上列次序中在先者为准。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根据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劳。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最终以委托人通知书的日期为准)。七、合同价格采纳总价包干方式,除竣工结算建筑面积与暂定建筑面积偏差超过±5%以外,调整超出部分费用,其他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调整费用公式:调整总价=超出部分建筑面积×投标单价。八、本协议书自双方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双方以本协议为准,其他与本协议内容抵触的文件也以本协议为准。当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监理工程结束并全额结清监理费后 自动失效。九、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捌份 (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持合同壹正叁副,监理人持合同壹正叁副。委托人:××××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监理人:××××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市建华北大街19号 地址:××市华西路19号 富华大酒店3层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中山东路支行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新华路支行账号:7516018800079431 账号:4730500001819100015110邮编:050031 邮编:050051传真:0311-85081505 传真:87035030本合同签订于:2025年 7月 7日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标准条款标准条款: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