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进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 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均适合本规定。第二章 安全组织机构第三条、 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部门组成。 (一)公司设立工程管理部,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安全管理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件编号文件版本A 版制 订日 期审 核日 期批 准日 期发行日期实施日期持有部门:和监督检查。 (二)项目部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安全管理职能,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三条 、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施工场地最少必须设置 1 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 10000m2以上的施工场地应设置 2~3 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 20000m2以上的施工场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四条、 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法律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 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 、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各部门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部门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工程管理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工程管理部和项目部经理部的安全职责 (一)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