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交通事故案件起诉书本文是交通事故案件起诉书的范本,针对交通事故案件起诉书做了肯定整理修编,该协议书内容完整,正规严谨,可直接套用。交通事故案件起诉书民事起诉状原告:xxx,男,1990年5月1日诞生,汉族,住徐水县崔庄镇xx村。被告:xxx,男,成年,汉族,住定兴县固城镇三里铺村xx号。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法定代表人:xxx职务:系公司总经理住址:保定市朝阳南大街xx号。恳求事项:1、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垫付的二次治疗费186799.92元(含换血费用529.5元、法医鉴定费1395.05元)、残疾赔偿金61800元、残疾帮助器具费482670元、养分费765元、住院伙食费8500元、误工费6755.53元、护理费13511.06元、二次手术费7500元、精神损害抚第2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慰金50000元,共计820226元人民币,鉴于被告蔡金森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因此要求支付原告各项损失共574158.24元人民币。2、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担当赔付责任;3、由被告担当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2022年5月6日21时40分,被告xxx驾驶冀F80388、冀FK555号半挂车,沿徐新大路由西向东行驶到崔庄电信局西侧左转弯调头时,与由西向东原告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车辆毁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徐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原告应负次要责任,被告xxx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经徐水县人民法院(2022)徐民初字第102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36892.86元人民币、被告xxx赔偿原告139393.92元人民币。随后因原告身体未康复,又连续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其次炮兵总医院连续住院治疗第3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164天(2022年12月11日至2022年5月24日),后经鉴定原告构成4级伤残。综上所述,此次事故造成年仅20岁的原告严峻残疾,至今不能生活自理,给原告的身心造成极大的损害,也给原告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利。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恳求贵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恳求。此致xxx人民法院具状人:xxx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