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许昌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协议管理,法律规范经营行为、减少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协议是指企业所属各部门企业名义与企业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多种协议、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协议。第三条协议管理是指协议预案审查、协议执行、协议监督、协议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协议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协议终止归档等全过程管理。第四条企业协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原则,实行协议承接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防止为主原则,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第二章 协议管理部门第五条企业综合部为协议事务主管部门,设置法律事务专人负责企业协议详细管理工作。第六条综合部协议管理职能:1、 负责监督指导企业格式条款协议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协议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协议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防止出现法律漏洞。2、 组织、协调协议审查及会签程序。3、 对波及企业协议签订、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4、 负责处理企业与外部重大协议纠纷。5、 负责企业协议及其纠纷处理资料汇总归档、分类保留、调阅登记等平常协议档案管理工作。第七条法律事务专人在协议管理方面重要职责是:1、 纯熟掌握并宣传经济协议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2、 协助进行重大协议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分析汇报。参加企业重大协议谈判及文献起草工作;3、 对企业各类协议签订及履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4、 参加协议纠纷处理;5、 负责协议纠纷引起法律诉讼处理;6、 对企业签订各类协议统一登记、编号并分类保管,并造册记录已签订协议履行状况;对已履行协议装订成册,分别整顿归档;7、 及时向企业领导如实汇报协议管理、签订、履行中问题,遇有紧急状况时应采纳措施防止问题扩大。第八条协议承接部门重要职责:1、 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协议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2、 负责初审协议承接人草拟协议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3、 依法履行协议,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重大问题及处理方案;4、 参加对协议纠纷协商、调解、仲裁、诉讼;5、 负责本部门协议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第九条协议承接人重要职责:1、 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协议事宜;2、 草拟协议,提供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