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进入 21 世纪后,互联网正以惊人的速度和影响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人类生活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它甚至成为了一部分人新的生活方式。网络的进展,对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和社会行为的变化产生了广泛影响。由于网络的大量适用,从而出现了与传统的“物理空间”相对的“网络空间”(Cyberspace)的概念,它是指目前国际社会对 Internet 所带来的为人们提供各种信息活动场所、又相对独立的非物理空间的称呼。它具有不同于物理空间的特别性,如客观性、全球性、管理的非中心化等。由于网络空间具有以上的种种特别性,随之出现了大量现实的矛盾冲突:新技术产业的进展与传统社会秩序的维护需要平衡;行业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需要综合考虑;各国的文化道德差异需要新的协调方式。这些冲突体现在法律上,无疑会引起对传统法律体系的新思考。而法律作为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却因网络技术的超速进展,呈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其中,网络管辖权问题既对理论提出了挑战,又对实践提出了迫切的要求,管辖权问题的解决,从国内法的角度来讲,可以说是法院处理与网络相关的争议的前提,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讲,可以说是制定国际统一规则的基础。本文下面就网络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进行粗略探讨,希望能够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和解决。目 录摘 要11.网络侵权的概述11.1 网络侵权的概念和特征11.2 网络侵权的种类31.3 网络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42.网络侵权行为对传统管辖权根据的冲击52.1 传统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确定52.2 网络对传统管辖权的挑战62.2.1 网络对传统管辖权理论的挑战62.2.2 网络对管辖权实践的冲击73.新理论对传统理论的进展与否定84.我国关于网络侵权案件管辖的现状94.1 解析网络侵权行为104.1.1 网络侵权行为地的确定114.1.2 网络侵权结果发生地的确定125.网络侵权司法管辖问题的解决145.1 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指导原则145.2 对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限制15结 语17注 释18参 考 文 献19致 谢21浅析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摘 要: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棘手的问题。尤其是网络侵权,由于没有相应的指导和法律规范,再加上网络空前的影响力,怎样解决网络侵权的法律适用问题被提上日程。网络侵权案件在确定地域管辖时,与一般侵权案件相比更为复杂,其主要原因在于网络的全球性(其实质表现为数字传输的全球性)等特征与地域管辖的稳定性(即需要具体到某一特定法院处理案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