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公司章程在公司法中占有重要地位
它既是公司成立的行为要件(一个公司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人的要件——股东或发起人人数;物的要件——最低资本额;行为要件——公司章程),也是公司对外的信誉证明,还是公司对内管理的依据
由于章程覆盖了公司法的许多重要方面,因此它有着极为重要的讨论价值
但是,我国目前公司章程可谓千人一面,大多相互抄袭,相关行政机关往往也出于审核方便的角度考虑,要求公司章程必须按其提供的“范本”和“指引”起草
如此,公司章程就失去了个性和自主性,成了千篇一律的文件,常常被当作摆设而束之高阁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公司章程再次走入人们的视野,并且发挥了重要作用,引起人们的重视,学者们甚至认为这是公司章程“再生”的契机,从各个角度撰文分析,试图提出合理的解说
笔者认为,这些实践中具体难题合理的解决,必须从抽象的理论层面开始,即以公司章程的性质为切入点,只有这样才能对具体问题的解释提供一个基础
目 录摘 要11
公司章程的概述11
公司章程的概念11
公司章程的分类21
公司章程的法律特征31
效力的普遍性41
生效的强制性51
公司章程的作用51
是设立公司的必要条件51
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51
对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61
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61
是国家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72
公司章程的法律性质72
公司章程法律性质的演变72
关于公司章程的法律性质的几种学说82
自治规则说102
宪章说113
我国《公司法》中公司章程法律性质的体现124
公司章程法律性质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作用135
提出我国应该用的调整公司章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