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建议书第一章 工程概述 一、项目情况简介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三、项目环境四、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五、桥梁结构形式六、监理服务期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一、监理服务的形式本工程监理机构为一级机构,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履行总监办和驻地办的职责驻地办拟采纳驻地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副驻地、专业工程师分工负责制,组成现场监理机构,驻地办拟成立试验室、综合室、技术室,为了加强监理人员的分工协作,各部门及工作人员采纳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由驻地任命和撤换,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调整由其负责人和驻地确定,待报业主批准后实施。驻地办受业主协调管理,并对业主负责。二、服务范围工程范围:为设计文件所指工程范围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业主同意增加的工程内容。主要工程内容有:路基、桥涵、互通、分离立交及构件预制等施工。工作范围:a.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b.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监理、环保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工作等。三、服务目标本工程质量目标为优良工程,工程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环保目标满足合同要求。四、监理服务的内容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内容:1.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计划》及其《监理细则》,按规定批准后用于本工程;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3、参加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参加承包人原地面标高复核测量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结果,并提出审查意见。对施工图中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提出报告,及时上报业主;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环保及水保措施;5、主持召开第一次施工场地会议和施工场地例会;6、发布开工令,批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7、审查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8、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9、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场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格并督促承包人报项目所在地质监部门备案;10、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根据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并报业主和项目所在地质监部门备案;11、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必要时报业主;12、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13、审核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14、审查并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1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