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技术法律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5 年修订稿)《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法律规范》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法律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发布并执行了一段时间,2025 年编制发布得《浙江省消防技术法律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
为实现新旧标准得有效衔接并解决实际项目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得问题,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 2025 年 58 月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技术法律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
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 2025 年 8 月 3031 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2025 年修订稿)》,具体内容如下:一、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1、《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GB500162025(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附录 A 中建筑高度与建筑层数得计算方法中,“室内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得高度不大于 1、5m 得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 2、2m 得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她建筑功能空间实行无洞口得墙体与楼板完全分隔得建筑屋顶得闷顶层(采纳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与层数
附图 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根据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与屋脊得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得楼面得高度取较大值
(附图 1、1)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得屋面,应根据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根据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不大于 1/4 得,可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高度
(附图 1、2)附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