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田火灾灭火法律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煤田火灾灭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与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与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法律规范
第二条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煤田火灾得治理工作
第三条 煤田火灾就是指发生在煤田煤层露头或浅部,影响煤田开发、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烧损严重得非生产区域火灾
第四条 煤田火灾灭火工作得基本原则 (一)煤田火灾灭火就是一项带有应急救灾性质得特别项目,项目规划、勘探、设计等环节得审批与管理应充分体现其时效性与公益性得特点,使灭火工作尽快进入施工阶段
(二)煤田火灾得治理既就是一项资源保护工程,也就是一项环境治理工程,要遵守资源保护与环境治理并重得原则
(三)煤田火灾灭火工作应采纳先进得技术装备,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勘查精度,提高灭火效率,降低成本
(四)灭火方法得选择应坚持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利于煤田开发与资源合理利用得原则、 第二章灭火工作阶段第五条 煤田火灾灭火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火区初步勘查、火区灭火规划、火区详细勘查、灭火工程可行性讨论(必要时)、灭火工程初步设计(必要时可代替可行性讨论)、灭火施工组织设计、灭火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后期管理、 第六条 火区初步勘查就是查明区域范围内火区得数量、分布情况,为灭火规划得编制提供依据
第七条 火区灭火规划就是根据区域内火区燃烧特点,并结合区域煤炭工业进展得需要,确定宏观得治理目标,规划灭火进程
第八条 火区详细勘查就是根据灭火规划得安排,详细查明需要治理火区得现状与灭火条件等,为灭火工程可行性讨论与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第九条 灭火工程可行性讨论就是依据火区详细勘查结果,对火区治理得必要性与治理方案得科学性进行讨论,通过技术方案比较,确定经济上合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