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 1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5]第 70 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6 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受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对其格尔木 1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站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预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说明;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的划分及评价方法的选用;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及框架要求;安全专项投资估算和安全预评价结论九个部分
评价报告根据《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25)、《光电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编制报告规定》(水电规安办[2025]121 号)要求,根据该项目的可行性讨论报告,采纳安全检查表法(SCL)、预先危险分析法(PHA)和综合安全评价法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确定了危险(危害)程度,最后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
本评价报告是安全评价过程的具体体现和概括性总结,是评价对象实现安全运行的技术性指导文件,对完善自身安全管理、应用安全技术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可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对评价对象的安全行为进行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法律规范的符合性判别所用
2025 年 3 月 28 日目 录1 编制说明
1 评价目的
2 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