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 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
第二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 90 分及以上,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采掘机运、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销生产系统九个单项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五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 80 分及以上,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采掘机运、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销生产系统九个单项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低于五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三级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 70 分及以上,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采掘机运、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销生产系统九个单项专业中,没有低于 60 分的专业
第三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九个专业,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采掘机运、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销生产系统,各专业的满分 100 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满分 100 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将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20 分 系数为 0
202、掘进:20 分 系数为 0
203、机电:10 分 系数为 0
104、运输:10 分 系数为 0
105、通风:10 分 系数为 0
106、地测防治水:10 分 系数为 0
107、采掘机运:10 分 系数为 0
108、安全监控系统: 5 分 系数为 0
059、运销:5 分 系数为 0
05第四条 申请核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矿井百万吨死亡率:一级:1
2、采掘关系正常,“三量”符合国家规定
3、资源利用:回采率达到设计要求
4、质量、安全健康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