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沿渡河镇两河口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巴东县万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一零年十月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职工得预防意识,预防、控制与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职业病就是指企业得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与其她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得疾病
职业病危害就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得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得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得各种有害得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得其她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与生产单位
第二章 预防措施第四条 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得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 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得职业病危害类别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 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得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与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得职业病防护用品
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 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得常常性得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与效果
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 在醒目得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得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得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得种类、后果、预防与应急救治措施)
第九条 生产单位应主动联系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得检测、评价,检测评价得项目、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