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诊疗法律规范 一、肺结核诊断 (一)肺结核可疑者得筛查 肺结核可疑者指具有结核中毒症状(低热、乏力、盗汗等)或伴呼吸道症状者(咳嗽、咳痰 2 周以上,或伴咯血);或通过健康体检发现得肺部阴影疑似肺结核者。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25)》,《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25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 (三)诊断流程 1、医疗机构对肺结核可疑者应进行如下检查: (1)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 3 次; (2)痰分枝杆菌培育及菌种鉴定; (3)胸片;必要时肺 CT。 2、根据病史、检查可将肺结核患者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以及确诊病例。 (1)疑似病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 ① 有肺结核可疑症状得 5 岁以下儿童,同时伴有与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 ② 仅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得病变。 (2)临床诊断病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临床诊断病例: ① 痰涂片 3 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得病变,且伴有咳嗽、咳痰、咯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 ② 痰涂片 3 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得病变,且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 ③ 痰涂片 3 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得病变,且抗结核抗体检查阳性; ④ 痰涂片 3 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得病变,且肺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为结核病变; ⑤ 痰涂片 3 次阴性得疑似肺结核病例,经诊断性治疗或随访观察可排除其她肺部疾病者。 (3)确诊病例 ① 痰涂片阳性肺结核。凡符合下列 3 项之一者为痰涂片阳性肺结核病例:2 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1 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加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1 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加 1 分痰标本结核分枝杆菌培育阳性。 ② 仅培阳肺结核。同时符合下列两项者为仅培阳肺结核:痰涂片阴性;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加 1份痰标本结核分枝杆菌培育阳性。 ③ 肺部病变标本病理学诊断为结核病变者。 3、通过以上检查仍无法确诊者,可进行以下检查以协助诊断及鉴别诊断: (1)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 (2)结核抗原、抗体检测 (3)胸部 CT(需与其她疾病鉴别诊断或胸片显示不良者) (4)支气管镜检查(怀疑存在支气管结核或肿瘤者) (5)痰结核杆菌定量 (6)肺组织活检。 4、不具备诊断条...